新农大研通知〔2024〕2号
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新时代自治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教规〔2021〕15号),为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支持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实践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自治区及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自治区教改项目”),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两类。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自治区教改项目
1.申请人员。从事研究生教学的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从事学科建设、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应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须围绕本校重点重大研究生教育管理改革工作任务申报。鼓励围绕行业产业需求跨部门、跨高校开展联合研究。
2.申报类型。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定向项目。重点项目采取揭榜挂帅方式,根据教育厅制定的《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4)进行选题申报;一般项目自行选定研究内容,鼓励围绕研究生教育教学难点堵点开展研究;定向项目主要涉及自治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含研究生培养绩效评价)、研究生课程巡查研究、研究生教育发展历程研究、产学研联合培养成效评价研究、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管理机制研究等应用研究课题,由学校定向申报,不占教改项目名额。
3.申报要求。教改项目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完整的研究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有在研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3年组织的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撤项项目的负责人,从2024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校级教改项目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人应为学院研究生主管领导、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或其他研究生工作相关人员;优质课程建设和案例库建设申报人应是我校研究生导师(公共课除外),且承担本课程授课3年以上;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课程负责人及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历,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教材建设项目编写教材应能够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书稿并提交相关出版单位。
三、项目名额及资助经费
(一)自治区教改项目。学校拟推荐6项。重点项目教育厅每项资助5万,学校配套支持5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为二年,作为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一般项目教育厅每项资助1万元,学校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
(二)校级教改项目。拟资助25~30项,每项资助额0.6~1.5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为二年。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的遴选申报工作,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牢阵地意识,对项目选题、研究内容以及涉外交流活动等要履行审查程序,严格把关。对于教改项目中的重点项目,需要提供配套证明和申报自治区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承诺保证书,今后如达不到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标准,不得申报。所有申报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各单位申报遴选推荐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推荐结果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二)项目申请人需填写《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各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研究生院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认定后公布。
(三)项目的立项、结题验收由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实施。请各单位将审查通过的纸质版项目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自治区教改项目:纸质版教改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7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以“学校名称+项目负责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命名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校级教改项目: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按照附件5相关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并打印5份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胡强(研究生院培养办),0991-8762575,邮箱:hq@xjau.edu.cn。上述材料由单位收齐后统一上交至联系人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2024).docx
附件3 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 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2024).docx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