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大研通知〔2025〕1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将对2024年及前期的自治区及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验收时间、范围及内容
1.验收时间:
学院验收阶段:2025年5月17日—5月23日
学校验收阶段: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
2.验收范围:2024年及前期立项自治区及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附件1);
3.验收内容:项目实施情况、解决的关键问题、取得的成果(须按申报和合同中既定的成果形式逐一说明)、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项目验收形式
(1)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项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2.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结项验收,并向研究生院报送评审材料及验收结果;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验收结果的10%进行抽查,具体以答辩公告为准。
(2)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形式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项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2.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结项验收,并向研究生院报送评审材料及验收结果;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全部项目进行答辩验收,具体以答辩公告为准;
4.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三、结题验收结果
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验收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予以结题;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按撤项处理。如发现学院在初评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自行降低标准等)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扣减下一年度对应项目申报名额。2024年已申请延期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将按撤项处理。
四、验收报送材料及要求
(1)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①.“xx学院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2);
②.“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及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2)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③.“xx学院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
④.“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5)及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
纸质版材料:第①、③项由学院评审汇总后提交一式1份;第②项A3骑马装订一册,一式1份;第④项A4正反打印3份;第⑤项A3骑马装订一册,一式3份。
电子版材料:第①、③项汇总表命名为“xx学院校级\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验收汇总表”,使用Excel版本;第②、④、⑤项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及验收申请表以“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文件名称”命名,使用word版本,项目研究成果以图像格式插入word文档。
请注意:项目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著和学位论文、设计等,均应标注“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或“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验收材料。其中,项目取得的学术成果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新疆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与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的专利,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二。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5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四、其它
本次待结项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立项申请书中经费使用情况,按照新疆农业大学财务处相关规定开具报销发票,待正式结项后开展经费报销工作。
联系人:岳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1-8762488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1-1.2024年及前期立项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名单.xlsx
1-2.2024年及前期立项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名单.xlsx
3.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docx
5.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验收申请表.docx
6.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