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关于开展国际产学研用 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专项计划招生的通知

发布者:肖凡发布时间:2026-04-04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6关于开展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特点

专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由中外导师共同指导,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赴外方导师所在高校开展联合培养,赴国外高校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国外高校主要为我校在俄罗斯及中亚等国的合作院校。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代码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001

农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3

002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85902

水利工程

3

004

草业学院

090900

草学

2

009

动物医学学院

090600

兽医学

1

009

动物医学学院

095200

兽医

1

021

经济管理学院

095137

农业管理

2

021

经济管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2

02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85404

计算机技术

1

上表所列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及学科发展需要等情况在复试录取时做相应调整。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基本学制均3年,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采取国内外两段式双校区一体化培养。

四、学费及奖助

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在国内学习阶段学费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照国外高校的标准向国外高校缴纳。

专项计划研究生与普通计划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致。

五、申请条件

已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且初试成绩达到《2026年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他条件需满足报考专业所属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有关要求。

六、申请及录取

专项计划由招生学院进行征集,优先征集专项计划招收专业的一志愿复试(含加试)合格考生,按照复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遴选。一志愿复试(含加试)合格考生报名生源不足时,可面向调剂复试(含加试)合格考生征集,按照调剂复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遴选。

专项计划由考生自愿申请,且须考生及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一志愿复试(含加试)合格考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申请(个人提供申请书并签字),截止时间在4718:00。调剂复试(含加试)合格考生的申请事宜由学院另行通知。

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公示。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考生及家长知情同意书.docx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4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