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疆农业大学第三届研究生
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新农研通知〔2024〕2号
校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并推广我校近年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成果,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奖励对象
2016年以来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二、评审奖励内容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进课程建设、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升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在组织研究生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案例库建设、产学研基地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协同育人、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三)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三、成果申报条件
(一)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二)申报成果须符合评审内容。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能再次申报。
(三)申报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研究生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
四、评审奖励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人按照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上报到各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申报组织工作,遴选优秀成果项目推荐到学校。
(三)学校评审奖励。学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小组负责开展申报成果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奖励。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二)成果报告(要求见附件2),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三)相关原始资料(如研究方案、报告、意见、总结、论文、教材、管理制度、条例等)、过程材料和效果材料(效果调查表或者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应提交样本书(一本)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电子文档为PDF格式。
(四)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六、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成果完成人为学校在岗教师、教学管理工作者或参与协同育人的校外企事业专家。成果完成人为学校在岗教师的,在研究期内,须每年系统主讲一门与申报成果相对应的课程。
(二)成果完成人须直接参加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原则上申报的每项成果其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
(三)成果完成单位指成果完成人所属,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基层单位。
(四)评审工作坚持逐级申请、择优推荐,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回避和异议制度,对评选结果实行公示。
(五)评选办法参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附件4)。
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5223),电子版发至联系人OA。
联系人:胡强 电话:8762575
附件3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docx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