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者:张巨松发布时间:2021-04-26浏览次数:625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将给予退学处理。经校研究决定,对以下6名研究生做退学处理。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退学原因

1

320140001

梁海清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2

320140035

张英明

3

320152569

王林佳

4

320152593

邓秦阳

5

320152113

曾雪英

6

320152148

张向向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超过申诉期限,申诉处理委员会不予受理。

收到此公告的同学可以与所在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

联系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郭老师

联系电话:0991-8762574


特此公告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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