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疆农业大学报考点公告

时间:2025-10-09浏览:10

为做好新疆农业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新疆农业大学报考点代码为:6508。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和我校《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科专业目录》有关要求。

一、接收考生范围

新疆农业大学报考点负责以下考生的报考工作:

(一)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乌鲁木齐市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的考生。

(二)乌鲁木齐市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的考生。

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

(三)报名要求

1.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提交报考信息,选择好报考点,并牢记报名号和登录密码。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将影响报名考试。

5.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

1)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应选择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就业单位可填“无”,毕业后在所填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主择业;

2)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历届毕业生,须为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工作单位和户籍均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7.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应考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须确保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

三、确认工作

(一)确认方式和时间

我校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确认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17:00前(考生上传确认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1:00)。

(二)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在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本人有关材料:

1)在我区所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户籍在我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户籍在我区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4)户籍不在我区,在我区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7月—10月)的新疆社保记录清单;援疆干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需提供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如:签订的有关协议等)。

以上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选择我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7日22:00)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件每生12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确认或者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预计于12月底前通过原渠道退回,已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还报名考试费。考生在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不要注销网上支付所用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其他

)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为其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报名阶段向所选择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进行沟通,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做好合理便利申请有关工作,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二)非我校考点接收范围内的考生请勿选择我校考点,否则不予确认。考生因未了解或未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导致错选报考点等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或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须及时关注研招网站内信息及保持报名预留手机畅通,并按要求完成规定事项。

(四)考生报名期间如遇疑问,可拨打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1-8762140。

)本《公告》未尽事宜,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后续发布的通知公告。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