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报考我校研究生,为做好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法等6个学科门类中。
二、接收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见《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附件1)。
三、接收条件
1.获得免初试资格的考生:(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2)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四、提交材料
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3.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五、复试录取
1.9月17日前,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发布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9月22日起,考生向报考学院提交材料。
3.9月22日起,考生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4.9月22日—9月25日,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公示复试结果。具体时间和方式在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
5.9月28日前,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6.考生若未在报考学院开展复试工作前成功报名并提交材料,可在10月13日前致电报考学院并提交书面申请;
7.复试要求
(1)复试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两种形式,复试流程及标准一致,具体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是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生的学习成绩,也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复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按照学校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要求组织复试,强化复试过程管理和工作规范,加强对考生的复试资格和材料审核,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要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学院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在《新疆农业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上进行详细的现场记录;
(5)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1)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2)申请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
(3)未经复试的申请者;
(4)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5)研究生入学前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六、咨询监督
1.咨询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8762140。
各招生学院。
2.投诉与复议
考生对公示内容、复试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991-8762140、0991-8805106)。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认为需要复议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及时通报复议结果。
3.举报
若发现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18997938644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请勿咨询):yjsc@xjau.edu.cn(注明“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举报”字样)。
附件:
2、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