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及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
一、异议受理
1.咨询及申诉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具体异议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991-8762140、0991-8805106
邮箱:yjsc@xjau.edu.cn
2.举报
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若存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情况,请以书面形式(需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具体举报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189 9793 8644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请勿咨询):JJW@xjau.edu.cn(注明“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考举报”字样)。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初步结果,未经教育部录检审核通过,不具备正式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还须通过研招网录检后方可正式录取,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及新疆教育考试院审定为准。
2.学校还将进一步对考生报名信息、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凡在审核中发现弄虚作假、信息不实、资格不符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审核过程中还需部分考生提供补充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档案调取、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定向就业考生)等相关手续。未按要求完成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通过后,于6—7月统一发放。请拟录取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预留手机号畅通,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附件: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