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新疆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研究生院审核录取资格,拟录取常香梅等54名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7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或校纪检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教育部还将进一步对考生填报信息及其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咨询或申诉:
受理部门:研究生院。
电话:0991-876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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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话:18997938644。
电子信箱:yjsc@xjau.edu.cn。
附件: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