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暑期公共课上课的通知

发布者:肖凡发布时间:2024-05-11浏览次数:331

新农研通知〔2024〕12

2023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开课信息公布如下:

一、开课对象

2023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农村发展、农业管理、会计专业、工程管理)。

二、课程时间

20246242024714。上课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三、公共课程安排

年级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学时

202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公共课

36

英语(专业硕士英语)

公共课

48

简明新疆地方史讲座

公共课

18

具体课程表见附件1

四、学习要求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参加线下集中授课

2.授课期间,研究生需要严肃上课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授课期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上课,需提前向任课教师提交请假申请书。出勤率低于2/3,取消其参与课程考核的资格,须进行该门课程重修。

3.研究生需要严格按照课程考核要求,按时参加考试或提交考查材料,无故未按要求完成的研究生需进行补考或重修。

请各位研究生提前安排好个人时间,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以保障课程学习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暑期公共课课程表.xlsx

 

研究生院    

202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