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研通知〔2024〕12号
2023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开课信息公布如下:
一、开课对象
2023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农村发展、农业管理、会计专业、工程管理)。
二、课程时间
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14日。上课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三、公共课程安排
年级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学时 |
2023级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公共课 | 36 |
英语(专业硕士英语) | 公共课 | 48 | |
简明新疆地方史讲座 | 公共课 | 18 |
具体课程表见附件1。
四、学习要求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参加线下集中授课。
2.授课期间,研究生需要严肃上课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授课期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上课,需提前向任课教师提交请假申请书。出勤率低于2/3,取消其参与课程考核的资格,须进行该门课程重修。
3.研究生需要严格按照课程考核要求,按时参加考试或提交考查材料,无故未按要求完成的研究生需进行补考或重修。
请各位研究生提前安排好个人时间,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以保障课程学习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暑期公共课课程表.xlsx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