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要求,经学校审核,现将我校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月13日至6月26日。对此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成绩有疑议的,请联系报考学院,由学院予以解释。
一、咨询或申诉受理
受理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人:刘老师、肖老师
电话:0991-8762140
二、举报受理
受理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举报专用电话:18997938644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JJW@xjau.edu.cn(注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举报”字样)。
自治区教育厅、教育部还将进一步对考生录取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