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大研通知〔2023〕4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中心):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和我校新增学位点工作安排,为更好挖掘我校学位点资源,优化学科布局,打造学校特色学科,确保2023年新增学位点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最新学科目录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切实认真组织好新增学位点申报工作。
二、时间安排
1.学院填报阶段:3月1日-3月12日。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学习文件,筹划安排专人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于3月13日上午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2.学校调研阶段:3月13日-3月17日。研究生院根据汇总情况对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开展调研座谈工作。
3.学校组织论证阶段:3月20日-3月24日。研究生院根据开展调研座谈工作情况组织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召开申报论证会。
4.学校上报阶段:3月27日-3月29日。研究生院根据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论证情况组织最终修订及上报工作。
各学院(中心)要切实加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如期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骆老师
联系电话:0991-8762488
附件:1.2023年拟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2.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电子版)
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电子版)
4.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电子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电子版)
6.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摸底的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