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大研通知〔2022〕4号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
(一)授课安排
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根据应返尽返的原则开展线下授课,如不能按原教学计划授课的,须上报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统筹协调。如课程有所调整,请于授课前3天上交《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调(停)课申请表》)。各学院开课后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安排课程督查。
1.课程安排。2月24日-2月28日各学院教学秘书进行课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审核(务必完善系统信息)。3月1日-3月3日,研究生进行网上选课;3月7日全面开展线下授课(如研究生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面授的,需申请报备)。
2.授课方式。教师做好线下授课准备,如任课教师有特殊情况不能入校授课的,需由学院教学秘书事先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反馈,确保课程顺利进行。
二、研究生必修环节安排
(一)“专业实践”安排
本学期需开展专业实践的研究生,需由学生本人填写《新疆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赴基地实践申请表》,经导师审核,上报所在学院审批后方可进行(务必做好实践前的各项安全工作),时长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不得随意更改。
(二)“文献阅读报告”安排
导师依照培养方案要求,为研究生指定阅读文献,并指导学生完成文献阅读报告。研究生要充分利用各项资源进行学习,学生提交报告后,由导师审阅通过,可获得相应学分。
(三)“学术研讨与实践活动”安排
导师指导研究生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方式最大程度地完成学术研讨与实践活动。依照相应学科的培养方案要求,研究生实地或在线学习本专业的专题报告、讲座等,或者参加导师或学院组织的组会进行汇报,以及助教等教学实践活动均可认定,累计次数满足培养方案要求后,依据实际完成情况,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开题报告”安排
研究生开题报告因试验或调研内容变更较大,需重新开题的,学院秘书需提前3天将二次开题的工作安排上报至培养办,并于5月1日前完成二次开题及成绩报送。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0991-8762575。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