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巨松发布时间:2021-10-27浏览次数:112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8)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拟于2022年、2023年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

二、采集时间:10月30日全天。

三、采集地点:风雨操场。

四、采集流程:研究生按规定时间到达采集点,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排队等候,持本人身份证在现场工作人员组织下,经过个人信息查验后刷身份证,进行图像采集,结束后及时有序退场。

五、采集费用:根据中国图片社《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业务财务管理规定(2018)》价格规定,各高校收费标准按照18元/人,由学院派专人统一收取,拍摄完毕后转至新华社工作人员

六、工作要求:

1、毕业生图像信息是毕业证书数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否则影响正常毕业和毕业证书网上注册所有毕业生必须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研究生本人及各学院要认真对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认真核对毕业生图像信息花名册(名单另发),于10月22日反馈研工办李佳珂处,确保毕业生应采尽采。

3、本次未能参加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学校今年不再统一组织采集,请研究生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北巷2号自行采集,具体信息见附件12022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在2021年7月1日前采集完毕;2023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在2022年7月1日前采集完毕,否则影响毕业证办理等重要工作。

4、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各学院负责人提醒学生携带身份证并按拍摄顺序排好队有序拍摄,现场工作人员会根据拍摄快慢及时与负责人沟通,负责人手机保持畅通。

5、拍摄要求:按照信息采集标准要求见附件3,学生须衣着大方,穿着正装,发型整齐(头发不遮住耳朵、眼睛),女同学不佩戴饰品,包括项链、耳环、头饰,不准染发,切忌浓妆艳抹。照相时面向相机,坐姿端正。照片背景为蓝色,勿穿着与天蓝色相近的衣服。勿穿着与肤色接近的浅黄、土黄色衣服。

 

附件1:新疆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补拍通知.docx

附件2:2021年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时间表.docx

附件3: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pdf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