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将给予退学处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以下6名研究生做退学处理。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退学原因 |
1 | 320140001 | 梁海清 |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2 | 320140035 | 张英明 | |
3 | 320152569 | 王林佳 | |
4 | 320152593 | 邓秦阳 | |
5 | 320152113 | 曾雪英 | |
6 | 320152148 | 张向向 |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超过申诉期限,申诉处理委员会不予受理。
收到此公告的同学可以与所在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
联系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郭老师
联系电话:0991-8762574
特此公告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