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新农大研究生处通知[2020]2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和《新疆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对研究生开题报告相关事项做如下要求,望认真执行。
一、开题对象
2019级学术型硕士;2019级博士;2019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硕士除外)。
二、时间要求
2020年11月20日-2021年3月5日由学院组织开题及审核。
三、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不能走过场和流于形式,认真制订并严格遵守工作日程安排。可根据专业、研究方向和研究生人数成立相应的开题报告考核小组。专家组对开题报告进行充分的审核论证,最后形成开题报告“通过”或“不通过”开题的结果。
四、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的具体程序
(一)参加开题的研究生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和《新疆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2020最新版开题报告书,经导师认可通过后向学院申请开题,如不能按期开题需填写《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延缓开题申请表》。
(二)研究生通过PPT汇报形式对考核小组公开开题报告,个人阐述时间硕士生应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应不少于25分钟。由考核小组对论文选题、研究思路以及论文撰写计划进行点评提问并提出修改建议。
(三)研究生根据专家组建议进行修改,形成正式开题报告书,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电子版材料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5日。
(四)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对学生上传的开题报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开题成绩报培养办。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培养办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