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巨松发布时间:2023-09-28浏览次数:2481


新疆农业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富有光荣革命传统和优良学风的高等农业学府,在农学、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门类具有硕士学位授权,是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我校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为做好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统筹。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督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具体实施细则,设立复试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具体落实推免生接收工作。

三、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详见《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四、接收条件

见我校《新疆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见附件1)。

五、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须于929日至报考学院复试前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

2.《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2);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成绩单复印件、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等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者提交材料要真实、有效,相关证件原件须在复试时验证。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及录取

1.928日前,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将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与《推免生复试小组成员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929-1013日,报考我校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报考学院提供要求的相关材料。

3.1013日前,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和方式提前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复试专家组成员应提前查阅报名推免生的相关资料,了解推免生情况。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学院根据复试结果填报《学院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表》。

4.“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辅导员”等专项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与普通推免生一样报送相关材料。

5.1015日前,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汇总复试结果,整理复试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6.复试要求

1)复试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两种形式,复试流程及标准一致,具体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各学院要按照国家、学校要求制定和发布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推免生复试考核工作。复试考核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以及心理健康和心理承受能力评测。复试总成绩达到满分的60%方可合格(学院另有要求的还须达到学院提出的要求),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要进一步强化复试过程管理和工作规范,按照学校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要求组织复试工作。学院要加强对考生的复试资格和材料审核,所有复试考生都要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按学院规定按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查验。

4)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应在《新疆农业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上进行较为详细的现场记录。

5)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复试结果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1)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2)申请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

3)未经复试的申请者;

4)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5)研究生入学前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七、咨询与监督

1.咨询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0991-8762140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3

2.投诉与复议

考生对公示内容、复试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991-87621400991-8805106)。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认为需要复议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及时通报复议结果。

3.举报

若发现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18997938644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请勿咨询):JJW@xjau.edu.cn(注明“2024年推免生复试举报”字样)。

 

附件:

新疆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pdf

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docx

新疆农业大学各学院联系方式.pdf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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