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28浏览次数:150

 

关于做好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严把博士生选拔质量关;要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科研潜力等综合素质考察,综合考虑初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合理取舍。
二、选拔方式
我校今年继续采用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的方式选拔博士生。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1.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长新
副组长:高 杰 徐耀宗 多利坤
成 员:陈 建 陈静雪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各学院开展工作,审查批准录取方案,解决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经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后决定。
2.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按照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组建有指导教师参加的3人以上复试专家小组,制定复试方案,确定考生综合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负责将具体实施方案交研究生处备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复试工作于6月2日前全部结束,各学院于5月25日下午至6月2日期间自行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将复试安排(附件3)和复试细则(或方案)于5月22日前报送研招办。6月5日前报送复试材料。
(二)资格复核。复试前各学院应按招生简章要求,查验研招办提供的考生报考资料,再次核实考生的身份,应届生的学生证、历届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材料不全的要求考生补全。
(三)复试形式和主要内容。复试时应提前准备好详细的复试提纲,并在复试情况表(见附件1)上做好记录。综合面试以口试为主,可以辅以笔试和实践能力考核。每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并进行外国语的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践能力的评价在复试情况表中综合面试成绩的第3、4项(思维敏捷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中体现。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除综合面试外,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加试成绩应在复试后两天内通知考生并将考生答卷和考试成绩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管理要求。命制的试题、综合面试内容,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管理办法,按规定妥善保管。
(五)考生体检。复试的考生须空腹于5月29日上午9:30到校医院参加体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应向研招办说明,另行安排体检时间。
(六)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材料报送。
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综合其历年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安排再次复试。
各学院6月5日前将考试复试录取材料报研招办。上报材料包括:1.新疆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体检表。2.跨专业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的学位课程笔试试卷。3.拟录取名单。4. 复试细则或方案(须复试前向考生公示)。5.复试总结和建议。同时交回我处下发的考生报考资料。
(七)拟录取和公示。初试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后,各学科按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复试总成绩=初试三门课总成绩÷3×60%+综合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结果我校将于6月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八)其他
1.各学院应切实做好复试组织工作,确保复试录取的公平、公正。
2.委托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前应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3.其他特殊情况的应书面向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2014年博士复试工作安排表
      3.2014年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考生名单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