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网上选课的若干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04浏览次数:792

新疆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网上选课的若干规定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教学和成绩管理秩序,方便任课教师及时掌握学生选课情况、安排授课计划,研究生处特制定本规定。
一、选课须知
1.网上选课是在研究生处主页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的。需从新疆农业大学信息门户(http://portal.xjau.edu.cn)登陆,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研究生(本校的国家统招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的身份证后六位(提示:初次登录信息系统之后建议立即修改并牢记密码);
(2)如忘记密码或者无法登录系统,请拨打电话0991-8762898解决。
2.包括第一外国语、政治等在内的所有公共课程都需进行网上选课。
二、选课规则
1.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新生信息的确认,开学初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学费(因特殊情况未缴纳学费的需持相关证明),然后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注册(包括学生证注册和网上系统注册),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选课和查询成绩。
2.开学两周内(非全日制学生在上课前3周)可进行网上选(退)课。例如,每学期正式开学的前两周内(第1、2周)可以对本学期所开的所有课程进行选课。
3.应在查阅好教学通知和课程表的基础上,结合本专业培养方案,并根据导师和自己的实习实验和出差等各项计划进行选课,确保能够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和考试。由于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课程学习和考核的应在课程开课后的两周内完成网上退课。超过选、退课期限,将无法办理选课和退选。
4.所选课程开课学期应与实际上课学期一致,不上课则不选课,选课则必须上课。选课前一定要确认所选课程对选课学生的专业和年级的要求,不要盲目选课,任课教师或研究生处已明确通知不符合选课条件的研究生须及时进行网上退课。对于选课未上、并未及时退选的课程,如重修该课程,需在开课学期第一周或开课前到“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中心—培养表格资料”处下载、填写“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单”(一式两份),经导师签字后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办理重修手续,重修成绩登记在第一次选课的学期,并在备注栏标明重修学期。
5. 每门课在选课系统中只能选择一次,以前各学期选过的课在新学期中无法重复选择。因此,当所选课程在所选学期因特殊原因不开课时,要及时根据通知进行网上退课;如在可退课期限内出现问题无法退选,应尽快反映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培养办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退课,否则会影响下次开课学期的选课。如在以后学期中仍选修此课,则需在开课学期重新进行网上选课。
6.选课(退课)后应返回点击“查看选课”,以确保选(退)课成功,避免出现“自己认为选、退课成功,而实际上没有成功”的问题。在选课高峰期会出现网上选课系统无法打开或其他异常情况,所以选课时尽量避开高峰期,选择其它时间进行选课。
三、注意事项
1.成绩管理与审核:
(1)凡在规定期限内选课,并且任课教师给出成绩的,其成绩均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记入研究生课程学习档案;
(2)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选课的,即使其实际上课,并且老师也出具成绩,研究生处培养办不予以承认,视为该生未选修此课;
(3)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退课,并且没有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或课程论文未按任课教师的要求提交,导致没有成绩的,在成绩查询时显示为零分、空白或缺考,最后成绩一律按零分处理;
(4)在打印成绩单时不允许擅自去掉没有成绩或其他分数低的课程,否则研究生处培养办在审核成绩时不予以承认和盖章;
(5)各学院和研究生处均不负责研究生成绩单打印,研究生可登录个人系统进行打印(操作顺序:“成绩查询—打印成绩单—导出为EXCEL或WORD格式—打印成绩单”),然后到学院秘书处审核盖章签字后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审核盖章。
2、如出现无法注册的情况,请查看自己是否按期完成了新生信息确认、培养费和住宿费是否存在欠费情况,务必在规定期限(特别是选课期限)内到行政楼三楼研究生处培养办咨询解决,按时完成新生信息确认、缴费、注册以及网上选课,否则造成的各种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四、附则
1.此规定适合我校研究生及其他在我校选修研究生课程的各类进修生。研究生选课及成绩事宜应遵守此规定及研究生处的其他相关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本规定解释权在研究生处,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