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201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寒假统一开课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8日为我校201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公共课程(具体课程安排请于2012年12月7日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各学院可根据研究生处开课安排及本学院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本学院专业课开课安排,并将上课时间及地点于开课前交研究生处备案,我们将进行课程教学检查。另外,各学院可自行调整上课时间(可比规定日期提前几天或延后几天),并及时通知本专业研究生按时到校上课,同时请务必通知2012年7月请假未上课(含未报到)的学生于2012年12月27日到研究生处补报到,否则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