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前后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30浏览次数:371

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前后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新农大办发〔2017〕3号)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假期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月5日(星期三)起全校正常上班上课。为做好清明节假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单位要在放假前做好研究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工作,要召开研究生会议,就加强放假前后和放假期间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做出周密部署,研究生导师、教学秘书应积极走进宿舍、关注QQ、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及时了解研究生生活和思想动态。离校研究生外出以安全、就近为原则,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须以书面形式向导师请假,导师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并及时上报所在单位研究生秘书,返校时须及时办理销假。
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培养单位要严格留意研究生出游活动,按照“谁批准、谁负责安全,谁组织、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明确责任。若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不得延误。
三、培养单位应特别提醒研究生在清明节假期期间注意以下几点:
1.整理好宿舍内务,妥善保管电脑等私人物品。最后一人,离开宿舍时应关闭宿舍电源,检查所有电器、插座,注意防止火灾。
2.节假日期间,请研究生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留校研究生要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晚归,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如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或危险迹象请及时与宿管老师联系。
4.清明节假期间要遵守社会公德,倡导以网上签名祭扫、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低碳方式寄托哀思,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环保、健康、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5.不要轻信陌生人,注意识别“老乡”的陷阱,不要将手机、银行卡、家庭电话等信息随意向陌生人透露。
6.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反对邪教,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对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坚决抵制和斗争;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提前做好清明节后返校的车票准备,务必按时返校,凡未按时返校的研究生,请及时做好请假工作,事前不请假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8.假期、离校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等安全。
请各培养单位从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发展稳定大局出发,认真做好本单位清明节期间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力保全体研究生度过一个文明、安全的清明节。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